{{ $t('FEZ002') }} 輔導室|
一、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10年3月26日高師大特教字第1101002414號函辦理。
二、研習內容與研習注意事項請參照研習計畫書(如附件)。
三、研習日期:110年4月18日(星期日)。
四、研習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6樓第三會議室。
五、研習對象:
(一)高雄市資優或特教老師(優先錄取)。
(二)其他縣市國中(小)資優或特教老師。
(三)各縣市國中(小)普通教育老師。
六、請學員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後,再於活動前兩日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unit_type=2)查詢,確認是否錄取。
七、參加研習者以公(差)假登記,一年內補休一日,課務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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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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