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屏東縣立鶴聲國民中學

鶴中公告

協助單側聽損學童所需特殊教育需求

{{ $t('FEZ002') }} 輔導室|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0月2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130915號函暨教育部109年10月12日召開「單側及高頻聽損之特殊教育鑑定標準第二次研商會議」紀錄辦理。
二、於「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修法確定前,參照該辦法中聽覺障礙之鑑定標準,若6歲以下學生單耳達21分貝以上、7歲以上達25分貝者,則先行依學生需求提供相關輔具;並於單側聽損學生應配戴單耳或雙耳之輔具,請依聽力師或其他專家學者之專業評估判斷後予以協助。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