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屏東縣立鶴聲國民中學

鶴中公告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家庭教育數位學習課程」共20門,已於「教師e學院」數位學習平臺上架

{{ $t('FEZ001') }} 輔導組

{{ $t('FEZ002') }} 輔導室|

  • 依「家庭教育法」第12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因而,學校教師須裝備家庭教育之專業知能,以應用於課程教學及活動實施;復依同法第9條第3項規定:各級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爰委請該校研發旨揭課程,以達成落實家庭教育「Easy Access-易學可及」之目標。
  • 旨揭課程適用對象包括學校校長、主任、一般教師、職員及家庭教育專業人員,檢附課程一覽表1份(如附件)。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