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有關本縣體適能檢測成績分數採計一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體適能之成績可經由各校依教育部體適能檢測標準進行檢測或至合格體適能檢測站進行檢測。
二、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公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超額比序採計體適能項目宣導說明事項,成績證明須以同一次完成之檢測結果為原則,不同時間之檢測結果不得交叉採計。
三、本縣體適能檢測成績分數採計,將依教育部最新公告說明辦理。請各校對九年級(國三)生適當增加體適能檢測的場次,以利學生於111學年度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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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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