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111學年度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及修正對照表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14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17053A號函辦理。
二、各項比序項目除畢業資格外,積分結算採計至當年度4月20日前(但均衡學習、服務表現採計至九年級上學期)。
三、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公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超額比序採計體適能項目宣導說明事項,成績證明須以同一次完成之檢測結果為原則,不同時間之檢測結果不得交叉採計。
四、詳情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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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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