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辦理109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109年10月10日截止)
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就讀大專院校、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由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免備文),寄交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申請。
申請期限:
第一(上)學期:每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
第二(下)學期:每年2月10日至3月10日。
申請方式:
請依據該會「助學金」申請辦法辦理,填具申請表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該會申辦。
下載:
申請辦法及表單請逕上網址:http://www.rel.org.tw/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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